(1)主要考查學生準確解讀材料,獲取有效信息的能力,調動、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進行歸納概括的能力.從“使許多原本用以種植糧食作物的耕地改種桑樹、棉花等經濟作物”“商人擁有雄厚的資本”“徽州商人”可知明朝中后期商品經濟發展的表現;
(2)主要考查學生準確解讀材料,獲取有效信息的能力,調動、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從“明朝政府開放海禁,在漳州府的月港設督餉館,私人海上貿易取得某種程度的合法地位”可知明朝海外貿易“一度活躍”的原因;
(3)主要考查學生調動、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綜合分析問題的能力.解答的關鍵是從積極作用入手,結合白銀成為主要流通貨幣;促進了商品經濟發展(商業繁榮);加強了中國與世界的經濟聯系進行作答.
故答案為:
(1)表現:經濟作物大量種植;農產品商品化程度加深;商人資本雄厚;商幫(徽商、晉商)活躍.
(2)原因:中國商人主動參與海外貿易;政府開放(放松)海禁;設立專門管理機構.
背景:新航路開辟;殖民者掠奪美洲白銀(貴金屬);中國手工業品在海外受歡迎;外國無合適商品與中國交換,不得不用白銀支付.
(3)作用:白銀成為主要流通貨幣;促進了商品經濟發展(商業繁榮);加強了中國與世界的經濟聯系.
自明朝中期起,商品經濟呈現出空前繁榮的局面,進入了繼西漢、宋朝之后的第三個高峰。除明清之際因戰亂一度受到破壞外,這一高峰基本上持續到了清朝。如上文所述,由于農民多種經營現象的推廣,很多地方的農業染上了商業色彩,農產品主要面向市場而并非自己消費,同時糧食商品化的趨勢也日益明顯。商業性農業的發展增加了全國各地區的商業聯系,也引起了明代黑漆嵌螺鈿山水人物圖盤明代白玉螭龍杯農業各部門及其與手工業相關部門之間的連鎖反應和相互依賴。許多重要商品的貿易,已不再局限于地方局部范圍內的狹小市場,而是被長途販運到很遠的地方銷售,乃至行銷全國。奢侈品在商品總量中仍占一定比例,但人民日常生活用品仍然占據了市場流通總額的大部分,尤以糧食、棉花、棉布、生絲、絲織品、鹽、茶七類物品為商品中的大宗。
在國內貿易發展的基礎上,海外貿易的需求日益強烈。明朝中期,有關禁海、開海的斗爭由地方達到中央,私人海外貿易與倭寇合流,成為影響沿海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這種情況為前所未有。隆慶年間開放海禁之后,大批中國商品以東南亞為跳板流入歐洲和美洲,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和影響了歐洲工業技術的革新,為西方資本主義的興起做出了貢獻。與海外貿易的發展相聯系,白銀貨幣化成為明朝后期乃至清朝引人矚目的現象。明初以銅錢、紙鈔為法定貨幣,白銀在禁止流通之列。但紙鈔因政府未能控制投放量而導致信用下降,漸至名存實亡,銅錢則因幣材缺乏,鑄幣量難以滿足流通的需要。明朝中期,朝廷被迫弛用銀之禁,而通過海外貿易大量流入中國的白銀恰好彌補了國內銀礦不足的缺陷。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時,即規定賦稅折銀征收,說明民間使用白銀已比較普遍。大額交易通用白銀,政府財政也以白銀為計算單位。白銀作為貨幣,具有不變質、易分割、價值高等優點,其貨幣化本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反過來又進一步推動了商品經濟的發展。
在商業資本日益膨脹的趨勢中,逐漸形成了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人集團,其中尤以南方的徽商和北方的西商最為著名。徽商出于安徽南部的徽州府(治今安徽歙縣),其地屬山區,人多而耕地少,居民遂多出外經營工商業謀生。當地物產豐富,木器、漆器、茶、文具之類特產都馳名全國,為商業資本的積累提供了物質條件。全國經濟最發達地區蘇、浙鄰近徽州,交通便利,成為其絕好的商業市場。在上述諸多因素的綜合作用下,徽商實力勃興,明代錢幣長江中下游地區至有“無徽不成鎮”之諺。部分徽商還把經營方向發展到海外,嘉靖倭患的著名首領許棟、王直、徐海等都是徽商出身。久之經商成為徽州普遍的風氣,“其俗男子受室后,尊者即督令行賈,無贏折皆不得速歸,久者數十年,近亦逾紀”(見方苞《望溪先生文集》卷13《王彥孝妻金氏墓碣》)。他們的商業活動以販鹽為主,亦兼營糧、棉、絲、茶等多種貿易,很多人通過與官府的合作演變為豪富特權商人。西商主要是指山西和陜西商人,他們在明朝通過經營邊防軍需物資起家,積累了大量資本,勢力經久不衰。此外其他地方還有很多較小規模的商人集團,其經商活動大都帶有地域性、宗族性的共同特點。
宋朝時開始出現的地方性鎮市、集市(草市),在明中葉以后有了更大的發展,幾乎遍及全國,對各地自然經濟起到了一定的調劑作用。一部分地理位置較好的鎮市,明代都市綢緞店人口逐漸聚集,越來越多地吸引外地商業資本,逐漸發展為專業性市鎮,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地區工商業中心的性質。這類市鎮以江南地區最為普遍,如以棉織業為主的松江朱涇鎮、以絲織業為主的蘇州盛澤鎮、湖州南潯鎮,都是人煙繁庶,名聞全國。到明朝末年,四所規模巨大的專業性市鎮——廣東佛山鎮、江西景德鎮、湖北漢口鎮、河南朱仙鎮合稱“天下四大鎮”,儼然已成為新興的商業城市。它們與作為州縣治所的傳統城市不同,行政級別低下,機構設置簡單,完全是因為經濟發展而崛起的工商業中心。即使是傳統的政治型城市,如北京、南京、杭州、廣州之類,由于城市經濟的繁榮,其本身的經濟職能也在明顯強化。由城市到市鎮,再到星羅棋布的鄉村集市,構成了一個個較大的地區貿易網絡。
與商品經濟的繁榮相聯系,明朝中葉以下的社會風氣也出現了顯著變化。在明朝后期一些人看來,嘉靖前后明顯是兩個不同的時代。成書于神宗萬歷時期的《歙志風土論》在這方面的論述頗具代表性。其中贊譽明孝宗弘治年間“家居人足,居則有室,佃則有田”,為“一時之三代”。至武宗正德末、世宗嘉靖初“則稍異矣,出賈既多,土田不重,操貲交捷,起落不常。能者方成,拙者乃毀,東家已富,西家自貧。高下失均,錙銖共競,互相凌奪,各自張皇”。至嘉靖末、穆宗隆慶初“則尤異矣,末富居多,本富盡少,富者愈富,貧者愈貧,起者獨雄,落者辟易”。到萬歷時“則迥異矣,富者百人而一,貧者十人而九,貧者不能敵富,少者反可以制多。金令司天,錢神卓地,貪婪罔極,骨肉相殘”(見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第9冊《鳳寧徽備錄》)。這一類對明朝后期百年之間社會風氣變化的敘述,在其他一些地區的方志里也頗不乏見。歸納而言,變化主要表現在農業人口“棄本逐末”,工商業競爭激烈,金錢崇拜和追求奢侈高消費之風盛行,逾越禮制現象日趨普遍,傳統倫理道德觀念受到猛烈沖擊等方面。這些變化趨勢清朝前期在政府干預下一度有所遏制,但社會風氣畢竟已不能回到明朝前期的“三代”階段。相反只要政府控制稍有放松,這些趨向即有繼續發展的態勢。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明中期以下商品經濟的發展,的確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明朝中后期對外貿易特點
走私海外貿易發展興盛
明代中后期走私海外貿易發展興盛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第一,社會經濟的發展形
成的對外貿易擴張,為走私海外貿易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明代中葉以后
,
社會經濟有了
很大程度的發展,社會分工水平進一步細化
,
民營手工業生產水平顯著提高,規模較大的手
工工場開始出現。
第二,
朝貢貿易不能滿足國家對海外產品的需求,
更重要的是不能滿足海
外對中國產品的需求。在海禁政策下
,
朝貢貿易作為唯一合法的海外貿易形式,受到很多條
件的制約。明代前中期僅設置泉州、明州、廣州三地市舶司
,
到了嘉靖年間因倭患嚴重,又
唯有廣州市舶司得以保留。
而且政府還對朝貢的日期和次數進行了限制,
如琉球兩年才許入
貢一次,安南、占城等國貢期為三年,日本則十年一貢。顯然
,
在這樣的限制下,貿易的需
求不能得到滿足,
走私海外貿易作為替代的貿易方式發展起來也就毫不意外了。
第三,
世界
市場發展的需要。
隨著西方殖民者的東來,
亞洲市場和歐洲市場的隔離狀態消失,
海外貿易
逐漸具有了全世界范圍的意義。雖然這一因素帶來的后果具有雙重性
,
然而殖民者經營的亞
洲內部貿易及跨洲貿易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中國走私海外貿易的發展。
海寇和海商一體
明代中后期的貿易商人,
都是集海寇海商于一體。
終明一代,
朝貢貿易與施行海禁并行,
相輔相成,
與私人海上貿易對立。總的來說,
朝貢貿易和私人海上貿易是此消彼長,朝貢貿
易由明初的鼎盛到明末的衰落甚至瓦解;
私人海上貿易卻隨著海禁政策的松弛,
由明初的分
散、
小規模的暗中進行而逐步發展,
至明末甚至出現以鄭氏海商集團為代表的大型武裝海商
集團。
私人海上貿易在官方看來是“海盜”
、
“海寇”
,實際上是商寇難分。嘉靖朝刑部主事
唐樞說:
“寇與商同是人也,市通則寇轉而為商,市禁則商轉而為寇。
”實際上,在傳統社會
中,
只要兩國的邊境有居民存在,
就有商品交換的可能性,
這是私人海上貿易得以長期存在
的根本原因。隆慶元年“部分”開放海禁,私人海上貿易蓬勃發展,但官方對此的管理仍時
松時緊,至明末因武裝海商集團的出現而達到頂峰。
中日走私貿易的擴大
明代中后期,明代和日本的朝貢貿易已經完全斷絕。日本政府,因中國斷絕其貿易
往來,
正常的貿易渠道被堵死,
除以倭寇方式劫掠和走私貿易外,
基本沒有獲取明朝商品的
途徑。
而倭寇又受到明朝軍隊的沉重打擊,
基本退出中國,
因此走私貿易是日本獲得中國商
品的唯一方式。然而,由于往日本的貿易路近利厚人們照樣“舍死趨之若鶩”
。據說“得一
艘我福船價干金,鳥船數百金”
。
《批點通簽節略》記載,焰硝鐵金行二十倍于土價,而他錦
絢器物;過數倍”
,加之當時日本的白銀生產量增加,白銀在日本的購買力低于中國,如萬
歷四十三年
(1615)
,
1
兩白銀在日本只能到大米
1
公石
1
斗
3
升,而在中國可以買到
1
公石
7
斗
4
升。天啟前后
(1620
一
1630
年
)
,日本的金銀比價為
1
:
13
,而中國為
1
:
8
到
1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