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通過正常繳納關稅來代購,完全合法。如果代購過程中違反法律規定、逃避了海關監管、偷逃關稅,則不論采取何種方式,都屬于違法行為。
根據藥品管理法中的相關規定:
第七十四條生產、銷售劣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或者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五條從事生產、銷售假藥及生產、銷售劣藥情節嚴重的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十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
辦《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就可以了。
不超過一定限度,代購是合法的,分兩種情況:
1、一種是本人從國外購買不超過一定價值和數量的物品,供自己使用或饋贈親朋;
2、另一種是專門的代購商家進行代購,但這些商家的物品是按法律交稅的。
個人認為你銷售這種未經過檢驗檢疫,直接從外國寄過來的吃的和用的商品,是有問題的。
一、可能逃避了海關的關稅;
二、這些商品未經過檢驗檢疫的外國商品,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
按照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進口商品需要通過海關的檢驗檢疫才行的。不過現在有部分商店,特別是港貨店什么的,都是代購的人帶過關,沒有經過檢驗檢疫,有些地方的工商部門檢查監管不嚴格規范,所以沒有查處。
海關法律政策中的“合法代購”要求必須“自用”,那樣的物品具有“非貿易性”的特征,即入境后不用于出售或出租。顯然易見,海外代購產業中,這些商品將再次進入貿易領域,所以海外代購的商品是貨物,無論其價值多少,都要照章納稅。
針對自用的限制,而用于牟利的代購,即使單次價值和數量都很小或者按自用繳了稅也不行,也應該按進口貨物來繳稅。當然,現實中對是否是自用很難辨別,一旦被查到,后果才嚴重。除了直接代購人,轉售、購買代購品同樣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