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煙草類產品是比較重要的稅目,例如國外進口的雪茄煙就是稅目之一,它的稅率是40%。 而如果是比較普通的卷煙,按照45%+150元/標準箱的稅率來征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十條 納稅人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計稅價格。
第十一條 對納稅人出口應稅消費品,免征消費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出口應稅消費品的免稅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目前我國關于香煙的稅主要有增值稅、消費稅,增值稅稅率為16%,甲類卷煙、乙類卷煙、雪茄煙、煙絲消費稅稅率分別為56%、36%、36%、30%。
香煙的稅率是17%。
煙草屬于貨物銷售,增值稅的稅收稅率是17%。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煙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煙草消費稅的稅率分別是甲類卷煙 45%;乙類卷煙40%;雪茄煙40%;煙絲30%。
卷煙消費稅征收環節如下:
1、生產出廠銷售環節或進口環節,比例稅率:甲類卷煙56%,乙類卷煙36%,定額稅率:每支0.003元;
2、批發環節指批發商向零售商出售:比例稅率:11%,定額稅率0.005元每支。
個人所得稅征收范圍如下:
1、工資、薪金所得;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綜上所述,煙草消費稅是指在卷煙批發環節加征一道從價稅,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卷煙批發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凡是批發銷售的所有牌號規格卷煙的,都要按批發卷煙的銷售額(不含增值稅)乘以11%的稅率繳納批發環節的消費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項目,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統稱應稅銷售行為),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法律分析:煙草屬于貨物銷售,增值稅稅率為16%。1.甲類卷煙(調撥價70元或以上/條):稅率56%,另收0.003元/支,于生產環節征收;2.乙類卷煙(調撥價低于70元/條):稅率36%,另收0.003元/支,于生產環節征收;3.商業批發:稅率11%,另收0.005元/支,于批發環節征收;4.雪茄:稅率36%,于生產環節征收;煙絲:稅率30%,于生產環節征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