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貢體系,一種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政治關系,在古代中國,只有具備了會見外國使臣的資格,才能有資格接受外國的朝貢。
朝貢體系瓦解的標志:
1. 1971年7月基辛格訪華,中美關系開始正常化。
2. 1972年9月29日,中日建交。
3. 1978年12月16日,中美兩國發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關于建立外交關系的聯合公報》,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美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4. 1979年1月1日,中國和日本建交。
5. 1982年8月26日,中英兩國政府互換照會,宣布中英兩國關于香港問題的聯合公報,英國政府聲明“將香港交還中華人民共和國,并尊重中方對香港的管治權”。
6. 1982年9月24日,中日雙方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國和平友好條約》,中日關系正常化。
7. 1984年12月24日,中法兩國政府互換照會,宣布中法兩國關于臺灣問題的聯合公報,法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8. 1985年4月4日,中日兩國政府簽署《中日友好和平條約》,雙方宣布,從1985年4月28日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
9. 1986年5月5日,中國與蘇聯建交。
10. 1988年4月16日,中國與南斯拉夫建交。
11. 1988年6月25日,中國與蘇聯簽訂《中蘇國界東段協定》。
12. 1990年4月27日,中國與德國建交。
13. 1990年5月6日,中國與蘇聯簽訂《中蘇國界西段協定》。
14. 1991年5月16日,中國與俄羅斯建交。
15. 1991年7月26日,中國與加拿大建交。
16. 1992年12月22日,中國與韓國建交。
17. 1992年12月26日,中國與古巴建交。
18. 1993年3月29日,中國與烏克蘭建交。
19. 1993年5月12日,中國與波蘭建交。
20. 1993年5月27日,中國與丹麥建交。
21. 1993年11月11日,中國與羅馬尼亞建交。
22. 1994年11月1日,中國與哈薩克斯坦建交。
23. 1995年1月17日,中國與芬蘭建交。
24. 1995年7月25日,中國與瑞典建交。
25. 1995年9月25日,中國與匈牙利建交。
26. 1996年5月16日,中國與葡萄牙建交。
27. 1996年6月27日,中國與捷克建交。
28. 1997年5月1日,中國與克羅地亞建交。
29. 1997年5月26日,中國與愛沙尼亞建交。
30. 1997年10月29日,中國與立陶宛建交。
31. 1998年11月13日,中國與拉脫維亞建交。
32. 1999年10月8日,中國與斯洛伐克建交。
33. 2000年2月24日,中國與保加利亞建交。
34. 2000年5月29日,中國與羅馬尼亞建交。
35. 2001年3月21日,中國與蒙古建交。
36. 2001年7月1日,中國與朝鮮建交。
37. 2001
是《南京條約》。
歷史學者曾稱“從這個條約的簽訂,就開始改變了明清以來朝貢貿易、或由政府特許的廣州‘十三行’統一經營對外貿易等中國與外國人之間經商的習慣和組織,開始了新的貿易制度。一夜之間,過去原本舉足輕重的行商遭到削弱。”
《南京條約》涉及貿易的條款主要有:
①清朝政府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等五處為通商口岸(史稱“五口通商”)。
②廢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自主貿易制度,準許英商與華商自由貿易。
③英商進出口貨物繳納的稅款,中國需與英國商定(中國的關稅自主權開始喪失)。
以美國費正清為代表的學者,將前現代即鴉片戰爭之前中國與外國的關系稱之為宗藩體系,或朝貢制度。這種體系或制度,構成了東亞地區以中國為中心的國際關系架構。自鴉片戰爭以降,西方的條約體系與中國傳統的宗藩體系和朝貢制度相互沖撞,后者在前者的沖擊下不斷瓦解,直至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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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弄清楚中國有多少藩屬國。根據《清通典》記載,由禮部(當時相當于現在的外交部)分掌的屬國有7個:朝鮮、琉球、安南(今越南)、南掌(今老撾)、暹羅(今泰國)、蘇祿、緬甸;由理藩院分掌的有17個,如哈薩克左右部、廓爾喀、孟哲雄等。這些屬國只有承認中國皇帝天下共主的地位,才能跟中國進行朝貢貿易。
與中國朝貢關系最為緊密的國家主要有三個,琉球、越南和朝鮮,宗藩體系和朝貢制度是如何走向瓦解的,即看這些國家是如何脫離與中國朝貢關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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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4年,日本以1871年琉球漂民被臺灣原住民殺害為由,發動征臺之役。不久后,李鴻章與大久保利通簽訂《臺事專約》,日本利用條約上臺灣原住民“曾將日本國屬民等妄為加害”,日本出兵是“保民義舉”等字樣,作為清政府承認琉球是日本屬國的依據。1879年,日本正式吞并琉球王國,改名沖繩縣。清政府由于期間和英國處理馬嘉理案以及和俄國就新疆問題進行談判,未能給予琉球相應的援助。琉球亡國,可以視為宗藩體系·朝貢制度開始解體的重要標志。
1883年,中法因越南問題爆發戰爭。兩年后,雙方正式簽訂《中法會訂越南條約》(即《中法新約》),清政府承認越南與法國政府簽訂的一系列條約,放棄對越南的宗主權,承認法國對越南的殖民統治。就這樣,清政府再次丟掉了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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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年和1884年,日本在朝鮮先后制造了“壬午兵變”和“甲申政變”,在朝鮮扶持親日勢力,加快侵略朝鮮的步伐。1894年,中日因朝鮮東學黨起義同時出兵朝鮮。但日方未能同意清方提出同時撤兵的建議,反而就朝鮮內政問題向清方提出了一系列無法接受的要求。
隨后,日軍大量增兵朝鮮,甲午戰爭爆發。1895年,由于中國戰敗,被迫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清政府承認朝鮮是獨立自主的國家,在日本的控制下,朝鮮政府宣布終止與中國的宗藩關系。1896年,朝鮮高宗稱帝,改國號為大韓帝國。
中國勢力退出朝鮮后,日俄因干涉還遼事件矛盾加劇,在朝爭奪也日益激烈。1904年日俄戰爭爆發,俄國戰敗,朝鮮徹底淪入日人之手。1910年,日本迫使大韓帝國簽訂《日韓合并條約》,朝鮮亡國,徹底淪為日本殖民地。
所以說,甲午以后宗藩體系·朝貢制度就徹底瓦解了,因為這時中國已經完全喪失了三個最重要的朝貢國。
清朝在打天下的過程中就著手建立朝貢體系。入關后,繼明舊制并不斷完善,逐漸建立起以自己為核心,以19個鄰國為藩屬的朝貢體系。19個藩屬國名單如下:
朝鮮、越南、南掌、琉球、暹羅、緬甸、廓爾喀、蘇祿、坎巨提、浩罕、布魯特、薩克、那木干、塔什干、阿富汗、錫金、安集延、瑪爾噶、不丹。
其中,朝鮮、越南、琉球等國因為接受了儒家文化,真正融入了“天朝禮治體系”,與清朝形成了最為穩定的宗藩關系。各藩屬國的君主接受清朝皇帝的冊封并向清廷稱臣,定期納貢;而清朝提供安全保障卻不干涉其內政。這些國家與中國的關系也不是等距的。朝鮮最為親近,走動也最頻繁,不但每年都來上貢,而且在重大節日都要來,琉球和安南兩年一貢,暹羅為三年一貢,南掌開始為五年一貢,后改為與緬甸一樣十年一貢。
關于朝貢體系的性質,學者們看法不同。有“中國的世界秩序”論、“朝貢貿易體系”論、“華夷秩序論”、“l天朝禮制體系”論、“中國的天下秩序”論等。但無論怎樣,都應該承認,這種朝貢體系存在的前提是中國的強大。一旦失去了這個基陸,整個體系就要垮掉。實際也正是如此。近代以來,西方列強相繼到來,清朝一敗再敗,自身難保,藩屬盡失。
朝鮮從1636年,成為清朝的藩屬國,直到1895年甲午戰爭中國戰敗,被日本殖民。
越南從1802年建立阮朝起就是清朝的藩屬國,直到中國1885年簽定《中法新約》,被迫放棄作為越南宗主國的地位。
南掌(老撾)自1792年開始成為清朝藩屬國,直到1893年成為法國的保護國,不再是中國的藩屬國。
琉球從1652年成為清朝藩屬國,直到1879年被日本吞并。
暹羅(泰國)從1646年歸順清朝,直到1855年中止與清朝藩屬關系,成為英法殖民地間的緩沖國。
緬甸從1769年成為清朝的藩屬國,直到1886年成為英國的附庸。
廓爾喀(尼泊爾)、不丹、錫金開始都是臣服于清朝,直到19世紀末被納入英國勢力范圍。
浩罕、布魯特、薩克、安集延、瑪爾噶、那木干、塔什干七個中亞的國家,多是在清朝戰勝準噶爾之后臣服,后因沙俄勢力強大而與清朝脫鉤。
阿富汗、坎巨提(在巴基斯坦)早在乾隆年間成為清藩屬國,則是在1878年被英國人占領后,才中止了這種關系。
蘇祿(含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各一部分),1726年歸順清朝,直到1899年成為美國殖民地。
從1511年葡萄牙占領馬六甲開始,葡萄牙牢固統治后,開始阻撓馬六甲以西呈貢國到達明朝,明朝因困于內政,國力下降無力遠征,朝貢貿易體系開始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