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作為“馬歇爾計劃”的一部分,美國國會通過了《經濟合作法案》,率先創立海外投資保險制度
此后多次修訂
其他國家紛紛效尤,以國家為后盾,以國內立法
【答案】:C海外投資保險制度的發展
美國自1948年率先實行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并帶動了其他國家實施類似制度。正確選項為C。
美國
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始創于美國,而后德國、日本、加拿大等國紛紛建立了該制度,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已經非常完善
海外投資保險制度是指,在跨國投資過程中,由國家政府或私人機構提供的一種保險服務,用于保障在海外的直接投資或股權投資所遭受的各種風險,包括政治、經濟、貿易、金融等方面的風險。
海外投資保險制度的主要特征有:
1. 提供綜合性保險服務:海外投資保險制度不僅包括投資風險的保障,也包括海外項目建設、運營等各個階段的保障。
2. 保險形式多樣:根據不同的投資需求,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可以采用多種保險形式,包括政治風險保險、信用保險、投資損失保險、財產保險等。
3. 面向多種投資主體:海外投資保險制度既服務于國家機構、大型企業的海外投資,也服務于中小型企業和個人的海外投資。
4. 具有國際性:海外投資保險制度可在國際市場上自由交易,投資者可以選擇不同國家的投資保險機構進行投保,也可根據不同國際經濟狀況靈活地選擇保障方案。
您好!我國關于海外投資保險制度的法律法規尚未出臺。盡管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已初步展開海外投資保險業務,但我國尚未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對海外投資保險制度予以法律上的確認,使得我國海外投資保險制度面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保險制度模式的選擇有待調整
海外投資保險制度的模式主要有“美國模式”、“日本模式”、“德國模式”三種類型:“美國模式”是雙邊主義模式,它以美國同資本輸入國訂立雙邊投資保護協定為國內法上海外投資保險制度適用的法定前提,融國內法與國際法制度為一體。“日本模式”是單邊主義模式,它只根據國內法的規定適用海外投資保險制度,而不以日本同資本輸入國訂立雙邊投資保護協定為法定前提,以國內法制為主。“德國模式”是混合模式,它同時采用雙邊保證制與單邊保證制,其海外投資保險制度的適格東道國可以與德國訂有雙邊投資保護協定的國家,也可以是其法律秩序適合德國開展投資保險業務的國家。但“德國模式”并非均衡發展模式,而是以雙邊保證制為主的混合模式。
根據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投保指南》中關于承保對象的規定——合格投資項目的條件并未包括投資于與中國簽訂雙邊投資條約的國家,可見我國目前采取單邊主義模式。因單邊投資保險模式不以雙邊投資協定為法定前提,保險機構實現代位的依據只能是外交保護權,而外交保護的實施長期存在爭議,受“用盡當地救濟”、“國籍繼續”和“卡爾沃主義”等基本條件的限制,不利于投資母國保險機構理賠后代位求償權的實際有效行使。可見,我國目前采用的單邊主義模式有待調整。
(二)承保機構的設置有待完善
海外投資保險制度中承保機構的設置,各國也存有不同模式:日本采用保險審批機構和業務經營機構合一的模式;而德國則采用保險審批機構和業務經營機構相分離的模式。
我國目前海外投資保險業務的開展,對擬投保項目的審批和承保均由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全權負責。可見,我國現行海外投資保險機構的設置采用保險審批機構和業務經營機構合一的模式。然而就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采用這一模式存在較大的弊端:首先,行使審批職能與中國出口信用公司獨立法人身份不相符。盡管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是政府全資的政策性公司,但它畢竟是獨立的市場經濟主體,具有獨立的經濟賬戶和經濟利益要求,并非一個行政主體。其次,不利于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在國內法層面對海外投資保險進行商業化運作。因此,我國承保機構的設置也有待進一步完善。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