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C
可外貿的投入物或產出物的價格應基于口岸價格進行計算,以反映其價格取值具有國際競爭力,計算公式為:出口產出的影子價格(出廠價)=離岸價(FOB)×影子匯率-出口費用;進口投入的影子價格(到廠價)=到岸價(CIF)×影子匯率+進口費用。
【答案】:A
可外貿貨物的影子價格是出廠和進廠的影子價格,也就是說是以廠門口為界限的。因此:直接進口投入物的影子價格=到岸價×影子匯率+進口費用;直接出口產出物的影子價格=離岸價×影子匯率-出口費用。
口岸價格
外貿貨物是指其生產或使用將直接或間接影響國家進出口的貨物。具體包括:項目產出物中直接出口(增加出口)、間接出口(替代其他企業產品使其增加出口)或替代進口(以產頂進減少進口)者;項目投入物中直接進口(增加進口)、間接進口(擠占其他企業的投入物使其增加進口)或減少出口(擠占原可用于出口的國內產品)者。
外貿貨物的影子價格以實際可能發生的口岸價格為基礎確定,具體定價方法如下
1. 產出物的影子價格(即項目產出物的出廠價格)
1).直接出口產品(外銷產品)的影子價格(SP):等于離岸價格(f.o.b)乘以影子匯率(SER),減去發生在項目所在地和口岸之間的國內運輸費用(T1)和貿易費用(Tr1)。其表達式為
SP= f.o.b×SER—(T1+ Tr1)
2).間接出口產品(內銷產品,替代其他企業產品使其增加出口)的影子價格(SP):等于離岸價格(f.o.b)乘以影子匯率(SER),減去從原供應廠到口岸的運輸費用(T2)和貿易費用(Tr2),加上從原供應廠到用戶的運輸費用(T3)和貿易費用(Tr3),再減去從項目所在地到用戶的運輸費用(T4)和貿易費用(Tr4)。其表達式為
SP= f.o.b×SER—(T2+ Tr2)+(T3+ Tr3)—(T4+ Tr4)
3).替代進口產品(內銷產品,以產頂進,減少進口)的影子價格(SP):等于原進口貨物的到岸價格(c.i.f)乘以影子匯率(SER),加上從口岸到用戶的運輸費用(T5)和貿易費用(Tr5),再減去從項目所在地到用戶的運輸費用(T4)和貿易費用(Tr4)。其表達式為
SP=c.i.f×SER+(T5+ Tr5)—(T4+ Tr4)
2. 投入物的影子價格(即項目投入物的到廠價格)
1).直接進口產品(國外產品)的影子價格(SP):等于到岸價格(c.i.f)乘以影子匯率(SER),加上從口岸到項目所在地的運輸費用(T1)和貿易費用(Tr1)。其表達式為
SP=c.i.f×SER+(T1+ Tr1)
2).間接進口產品(國外產品,以前進口過,現在也大量進口)的影子價格(SP):等于到岸價格(c.i.f)乘以影子匯率(SER),加上從口岸到原用戶的運輸費用(T5)和貿易費用(Tr5),減去從供應廠到原用戶的運輸費用(T3)和貿易費用(Tr3),再加上從供應廠到項目所在地的運輸費用(T6)和貿易費用(Tr6)。其表達式為
SP=c.i.f×SER+(T5+ Tr5)—(T3+ Tr3)+(T6+ Tr6)
3).減少出口產品(國內產品,以前出口過,現在也能出口)的影子價格(SP):等于離岸價格(f.o.b)乘以影子匯率(SER),減去從供應廠到口岸的運輸費用(T2)和貿易費用(Tr2),再加上從供應廠到項目所在地的運輸費用(T6)和貿易費用(Tr6)。其表達式為
SP= f.o.b×SER—(T2+ Tr2)+(T6+ Tr6)
【答案】:測算非外貿貨物影子價格的成本分解法,是指先對某種非外貿貨物的可變成本(或全部成本)進行分解,使其每一部分都可以用已知的(或便于測算的)其他貨物和生產要素的影子價格(如外貿貨物的影子價格、社會折現率等)來調整,然后將各部分經調整后的成本相加,得到該貨物的影子價格
其具體步驟可概括如下:(1)數據準備,也就是按生產費用要素列出某種非外貿貨物的單位財務成本表、單位貨物的固定資產投資及流動資金,以及該貨物生產廠的建設期限、建設期各年投資比例
(2)剔除上述數據中包括的稅金
(3)用影子價格對重要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投入物的費用進行調整
其中,對重要的外貿貨物可自行測定其影子價格,重要的非外貿貨物可留待第二輪分解
(4)工資、福利費和其他費用可以不予調整
(5)計算單位貨物總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金)的資金回收費用(M),用以對折舊和流動資金利息進行調整
(6)必要時對上述分解成本中涉及到的非外貿貨物進行第二輪分解
(7)綜合以上各步,即可得到該種貨物的分解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