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公司出口貨物必須單獨設賬核算購進金額和進項金額,如購進貨物當時不能確定用于出口或內銷,一律記入出口庫存賬,內銷時從出口庫存賬轉入內銷庫存賬。
1、購進出口貨物時
借:庫存出口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金)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2、貨物出口后,根據征稅率與退稅率的差率,計算征退稅差額及應收出口退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征退稅差額)
應收出口退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3、收到出口退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出口退稅
出口產品退(免)稅,簡稱出口退稅,其基本含義是指對出口產品退還其在國內生產和流通環節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和特別消費稅。出口產品退稅制度,是一個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
出口退稅主要是通過退還出口產品的國內已納稅款來平衡國內產品的稅收負擔,使本國產品以不含稅成本進入國際市場,與國外產品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競爭,從而增強競爭能力,擴大出口創匯。
1985年3月,國務院正式頒發了《關于批轉財政部〈關于對進出口產品征、退產品稅或增值稅的規定〉的通知》,規定從1985年4月1日起實行對出口產品退稅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隨著國家稅制的改革,中國改革了已有退還產品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出口退稅管理辦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稅、消費稅制度為基礎的出口貨物退(免)稅制度。
一、退增值稅:\x0d\x0a退稅金額=出口金額*增值稅退稅率\x0d\x0a\x0d\x0a1、外貿企業采購貨物,獲得增值稅進項發票:\x0d\x0a借:物資采購\x0d\x0a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x0d\x0a貸:應付賬款等\x0d\x0a\x0d\x0a2、銷售:\x0d\x0a借:應收賬款等\x0d\x0a貸:主營業務收入\x0d\x0a\x0d\x0a3、結轉成本:\x0d\x0a借:主營業務成本\x0d\x0a貸:庫存商品\x0d\x0a\x0d\x0a4、轉成本的不能退稅的進項稅額=原抵扣進項稅額-退稅額\x0d\x0a借:主營業務成本\x0d\x0a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x0d\x0a\x0d\x0a5、按照規定的退稅率計算的出口退稅:\x0d\x0a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x0d\x0a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x0d\x0a\x0d\x0a6、收到出口退稅:\x0d\x0a借:銀行存款\x0d\x0a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x0d\x0a\x0d\x0a二、退消費稅\x0d\x0a退稅金額=出口金額*消費稅退稅率\x0d\x0a\x0d\x0a1、報關出口后申請出口退稅\x0d\x0a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x0d\x0a貸:主營業務成本\x0d\x0a\x0d\x0a2、收到退還的消費稅\x0d\x0a借:銀行存款\x0d\x0a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
外貿公司出口退稅賬務處理如下所示:
1、外貿企業出口貨物的銷售實現時間的確定
出口貨物的銷售實現時間,不論是何種運輸方式(海、陸、空、郵),均以取得運單并向銀行辦理交單后,作為出口銷售收入的實現時間。
2、外貿公司出口退稅(增值稅)核算
外貿公司出口貨物必須單獨設賬核算購進金額和進項金額,如購進貨物當時不能確定用于出口或內銷,一律記入出口庫存賬,內銷時從出口庫存賬轉入內銷庫存賬。
(1)購進出口貨物時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庫存出口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金)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2)貨物出口后,根據征稅率與退稅率的差率,計算征退稅差額及應收出口退稅額是的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主營業務成本(征退稅差額)
應收出口退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3)收到出口退稅款時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出口退稅
3、外貿公司出口退稅(消費稅)核算
外貿公司自營出口應稅消費品,應在應稅消費品報關出口后向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納消費稅。
(1)貨物出口后要計算應退稅款的會計分錄可登記為:
借:應收出口退稅(消費稅)
貸:主營業務成本
(2)收到退回的消費稅款時的會計分錄可登記為: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出口退稅(消費稅)
進口又是出口:出口退稅是指對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國內稅部分或全部退還給出口商的一種措施,這也是國際慣例。
1994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稅稅率為零,對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環節不征稅,而且稅務機關還要退還該商品在國內生產、流通環節已負擔的稅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產品出口后,稅務部門應按照出口商品的進項稅額為企業辦理退稅。
由于稅收減免等原因,商品的進項稅額往往不等于實際負擔的稅額,如果按出口商品的進項稅額退稅,就會產生少征多退的問題,于是就有了計算出口商品應退稅款的比率——出口退稅率。
擴展資料:
出口退稅的實行方法有兩種:
一、生產性企業:
●增值稅出口退稅:“免、抵、退”稅的計算方法及會計處理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2]7號《關于進一步推進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通知》規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產企業自營或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自產貨物,除另有規定外,增值稅一律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辦法。其中免稅是指對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征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退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于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的部分予以退稅。
(一)具體計算方法與計算公式
1.當期應納稅額的計算: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其中:(1)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2)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2.免抵退稅的計算: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其中(1)出口貨物離岸價以出口發票計算的離岸價為準;(2)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從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
3.當期應退稅額和免抵稅額的計算:
(1)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2)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
(二)企業免、抵、退稅計算實例
某自營出口生產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的征稅稅率為17%,退稅率為15%。2002年8月有關經營業務為:購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價款為200萬元,外購貨物準予抵扣進項稅額為34萬元,貨已驗收入庫。當月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100萬元。上期末留抵稅款6萬元。本月內銷貨物不含稅銷售額100萬元,收款117萬元存入銀行,本月出口貨物銷售額折合人民幣200萬元。試計算該企業當期的“免、抵、退”稅額。 (1)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100×(17%-15%)=2(萬元) (2)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200×(17%-15%)-2=2(萬元) (3)當期應納稅額=100×17%-(34-2)-6=-21(萬元) (4)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100×15%=15(萬元) (5)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200×15%-15=15(萬元) (6)按規定,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即該企業應退稅額=15萬元 (7)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15-15=0(萬元) (8)8月期末留抵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稅額為6(21-15)萬元。
(三)相關會計處理
1.企業按出口貨物適用的征稅率和退稅率,計算出口產品本期應分攤計入產品成本的進項稅額,從本期應抵扣的進項稅額中剔除,其會計處理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20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0 000
2.企業按規定的退稅率計算出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時,其會計處理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注:本題此數值為0
3.企業在收到出口貨物的退回的稅款時,其會計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150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150 000
4.月份終了,企業將已交的待扣增值稅自“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其會計處理為: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60 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6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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