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區外牌具體限行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每日7時至10時;下午:每日15時至20時;
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不受上述限行時間約束。
2016年4月15日起,上海針對外牌照市區限行時間做出新規定,規定路段禁止外地車牌,臨時牌照車牌,未載客出租車及實習期的駕駛車輛行駛。
外地牌照車輛可以在周六周日進上海市區。
一、上海市區限制外地車進入時間是:
是工作日的早晚高峰上午7點到10點和下午16點到19點,,限行區域也只是外環內的高架快速路以及到浦東機場的華夏高架,地面道路無禁區,楊浦大橋和南浦大橋也是沒有限行的。五一假期也不限行。
二、外地車牌在上海,上下高架時間限制:
外地牌照的私車在上海從早上7點到9點 晚上4點到6點高峰時間不允許上內環高架,外環,外環以外及其他時間隨意,高架路及部分過江大橋和隧道,禁止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使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小客車、未載客的出租小客車及實習期駕駛員駕駛的小客車通行。
三、上海外地牌照星期六星期天受限制時間規定:
外地車牌車,周六和周日不受時間限行。
2021上海外牌限行時間最新規定:每日7時至20時(城市快速道路);2021年五一小長假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起,每日7時至10時、16時至19時,內環內地面道路限行。
2021上海外牌限行時間:
1.高架限行時間:
每日07:00-20:00(周六、周日和全體公民放假日除外),共計13小時。
為進一步為緩解道路擁堵,改善交通秩序,自2020年11月2日起,上海外牌限行時間由原來的8小時(7時至10時,15時至20時)延長為13小時(7時至20時)。
2.內環內地面道路限行時間:
每日7:00-10:00,16:00-19:00,共計6小時。
2021年五一小長假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起,每日7時至10時、16時至19時,內環內地面道路(不含邊界道路)禁止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通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外地車輛在上海的限行時間為周一至周五的7時至20時,每天的限行時間是13個小時。以下為詳細的限行規定:
1. 內環內地面道路:工作日7時至20時,禁止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使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小客車、未載客的出租小客車及實習期駕駛員駕駛的小客車通行(周六、周日和全體公民放假日除外)。
2. 內環外地面道路: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19時(周六、周日和全體公民放假日除外),禁止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通行。
3. 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工作日7時至20時(周六、周日和全體公民放假日除外),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實行高峰限行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限行規定僅針對小客車,對于使用新能源牌照的車輛,在上海行駛沒有限行規定。此外,在特殊天氣情況下,如霧霾天、突發事件等,可能會有臨時交通限行措施,請注意實時交通廣播或相關媒體通知。
上海市區外牌具體限行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每日7時至10時;下午:每日15時至20時;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不受上述限行時間約束。2016年4月15日起,上海針對外牌照市區限行時間做出新規定,規定路段禁止外地車牌,臨時牌照車牌,未載客出租車及實習期的駕駛車輛行駛。限行時段:2020年10月24日上海市公安局發布通告宣布延長外地車牌高架限行時間由原來的8小時調整為13小時。另外自2021年五一小長假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起內環地面道路也將限行屆時市公安局將另行發布通告。限行路段:東湖高架—通城高架—通惠路—03省道—繞城高速公路(南線)—繞城高速公路(西線)—繞城高速公路(北線)構成的圍合區域內所有道路(高速公路、機場公路不含)以及繞城高速公路內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屬橋梁、隧道)。上海共有十三個路段針對懸掛外省市號牌小客車、未載客的出租小客車及實習期駕駛人駕駛的小客車每天八個小時限制通行(周六、周日、國定假日除外)。節假曰除外是指周六,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不限行。國家法定節假日包括(以時間先后為序):元旦、春節、清明節、五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以上這段時間是不限行的。上海共有十三個路段針對懸掛外省市號牌小客車、未載客的出租小客車及實習期駕駛人駕駛的小客車每天八個小時限制通行(周六、周日、國定假日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
可以,但是會限行,2020年11月2日,是上海外牌限行新規實施首日——新規規定,除周六、周日和全體公民放假日外,每日7時至20時,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等車輛禁止在上海市大部分高架道路上行駛。
按老政策,上海高架道路的外地牌照機動車限行時間大致處于早晚高峰兩個時間段。與此相比較,此次限行新規一并覆蓋平峰時間,限行時間也從7個小時延長到13個小時。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第二十九條下列車輛,可以上本市道路行駛:
(一)經注冊登記的機動車,但全掛車、三輪汽車、輕便三輪摩托車、普通正三輪摩托車以及外省市號牌低速貨車除外;
(二)按照本市有關規定注冊登記的非機動車;
(三)自行車、殘疾人手搖輪椅車;
(四)市人民政府允許上道路行駛的其他車輛。
外省市號牌拖拉機以及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車輛和其他通行工具,不得上道路行駛。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長安網-上海出臺新規 外地號牌車這些時段采取高架限行!
根據當地道路交通規定,外地車可以進上海市區,但是會限行,周一至周五7時至9時、17時至19時,外地牌照不可以進入內環內地面道路行駛。工作日非交通早晚高峰及周六、周日和全體公民放假日全天不限行,可自由進出市區。
一、不可以進市區的車:
1、走私車。
2、年檢不合格的汽車。
3、皮卡車。
二、不受限行的車輛:
1、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北京車輛限行規定限制;
2、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不受北京車輛限行規定限制;
3、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不受北京車輛限行規定限制;
4、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不受北京車輛限行規定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