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
該企業雖然做外貿,但是沒有辦理進出口資質。
貨代公司能幫企業做儲貨、報關、驗收、收款這些工作,減少成本。
外貿大數據時代,委托其他外貿企業代理出口能減少同行對自己海關數據的收集。
1、退稅由外貿公司申請,你們應該和外貿公司協商最后退稅給你們;
2、雙抬頭,經營單位是外貿公司,發貨單位是你們;
3、核銷單也是外貿公司的;
如果不是特別需要的話,建議你們自己出口吧,貌似委托出口沒啥意義。
委托生產企業加工出口業務的外貿企業
外貿企業委托生產企業加工收回后報關出口的貨物,按購進國內原輔材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進項金額,依原輔材料的退稅稅率計算原輔材料應退稅額。支付的加工費,憑受托方開具貨物的退稅稅率計算加工費的應退稅額。應退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退稅額=原材料的購進金額×原材料的退稅率+加工費金額×出口貨物的退稅率。
例:某服裝進出口公司從某棉紡廠購進棉布100噸,單價1600元,委托某服裝廠加工6000套服裝出口,并簽訂委托加工合同,每套加工費25元,共支付加工費150000元,分別取得棉布和服裝加工費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該批服裝于2008年9月全部出口,并取得了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核銷單,辦妥出口退稅手續。出口貨物離岸價格為6萬美元。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2008〕138號)規定,該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14%。
應退稅額=原材料的購進金額×原材料的退稅率+加工費金額×出口貨物的退稅率=160000×14%+150000×14%=22400+21000=43400(元
你報關的時候如果是雙抬頭報關的,即,經營單位是外貿企業,發貨單位是委托人
那么你是不用繳稅的,你只需出口后去稅務局開出代理證明,然后交給委托人,他們憑這個證明去完稅,然后辦理退稅
1是的,稅單雙抬頭
也就是海關的關稅繳款書與增值稅繳款書上同時寫上外貿公司與實際使用者的名稱(即你們公司)
這樣,稅單可以直接給你公司用來抵扣
與外貿公司簽訂一個代理進口合同,寫明雙方的權利義務.
2提單上有收貨人的,在去換提貨單時,需要收貨人蓋公章,而且相關的提貨單據,如外方提供的發票 箱單 產地證 植檢證等等,都需要體現收貨人的名字,這個收貨人就是海關稅單上的繳款方.
不可能報關時想讓誰收貨就讓誰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