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既可以享受免稅政策,也可以享受零稅率政策。
兩者雖然聽起來很相似,但是實際上有一定的區別具體如下:
1、免稅政策是指出口貨物的銷售額不需要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等稅費,也不需要辦理退稅手續,即出口貨物的銷售額是完全免稅的。免稅政策一般適用于一些政府補貼的出口企業或者出口高新技術產品的企業。
2、零稅率政策是指出口貨物的銷售額需要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等稅費,但是稅率為0%,即出口貨物的銷售額是零稅率的。零稅率政策適用于一般出口企業,出口貨物的銷售額需要按照正常的程序報關、繳稅,并辦理退稅手續。
出口貨物免稅的辦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申請企業認定:企業需要向當地稅務部門申請認定為出口退稅企業,獲得認定證明;
2、貨物出口:企業按照正常的流程出口貨物,出口貨物的銷售額不需要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等稅費;
3、驗證退稅資格:企業需要向海關出口退稅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出口合同、發票、報關單等,以證明自己的出口貨物符合退稅條件;
4、申請退稅:企業在出口貨物后,需要向當地稅務部門申請退稅,提供相應的退稅申請表和證明材料;
5、審核退稅申請:當地稅務部門對企業的退稅申請進行審核,確認符合退稅條件后,向企業發放退稅憑證;
6、領取退稅款項:企業持有退稅憑證到指定的銀行領取退稅款項。
綜上所述,享受免稅或者零稅率政策的條件和具體操作流程都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具體操作時需要買粉絲相關專業人士或者機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了規范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工作,保障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以下簡稱《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以下簡稱《關稅條例》)及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進出口貨物減征或者免征關稅、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以下簡稱減免稅)事務,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海關依照本辦法實施管理。
第三條
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申請人(以下簡稱減免稅申請人)應當向其所在地海關申請辦理減免稅備案、審批手續,特殊情況除外。投資項目所在地海關與減免稅申請人所在地海關不是同一海關的,減免稅申請人應當向投資項目所在地海關申請辦理減免稅備案、審批手續。投資項目所在地涉及多個海關的,減免稅申請人可以向其所在地海關或者有關海關的共同上級海關申請辦理減免稅備案、審批手續。有關海關的共同上級海關可以指定相關海關辦理減免稅備案、審批手續。投資項目由投資項目單位所屬非法人分支機構具體實施的,在獲得投資項目單位的授權并經投資項目所在地海關審核同意后,該非法人分支機構可以向投資項目所在地海關申請辦理減免稅備案、審批手續。
綜上所述,享受免稅或者零稅率政策的條件和具體操作流程都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具體操作時需要買粉絲相關專業人士或者機構。
出口企業在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不得選擇“免稅開票”選項,應選擇“適用稅率”開具發票”
目前,全國大部分地區已經對出口貨物和服務要求通過防偽稅控開票系統中開具普通發票了,從各地稅局發布的開具出口貨物或服務普通發票的要求來看,對于稅率的選擇上基本都是要求開具免稅發票。
因此,出口企業在開具出口發票時應注意區分:
1、對于出口后享受退(免)稅的貨物勞務和服務應在開具普通發票時稅率選擇“0%”(實操中,開具0%或免稅稅率是沒有區別的,但是對于執行免抵退辦法的企業,如果普票稅率開具了免稅,在增值稅申報時其銷售額會采集到表一第18、19欄的免稅銷售額欄次,應手工調整到16、17欄的免抵退銷售額欄次)
2、對于不符合退(免)稅但符合免稅的,在開具發票時稅率應選擇“免稅”;
3、對于即不符合退(免)稅也不符合免稅而需要征稅的貨物,在開具發票時直接選擇該貨物的適用稅率(小規模直接用征收率開具)。
4、在出口后開具發票時,如果還不確定是否享受退(免)稅、免稅的業務,可暫時按退(免)稅業務開具,等后續確定了不能退稅或免稅,而是需要視同內銷征稅時,再行沖減原開具的0%或免稅稅率發票,再按適用稅率重新開具(或者無需重開,直接調整申報)。
出口退稅率為零的貨物,是免稅還是視同內銷征稅 親,出口退稅率為零的貨物,是按照免稅申報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
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提供技術出口服務,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
技術出口服務轉讓,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
1、向境外提供符合條件的的技術服務費,是免稅的。關于發布《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52號:(九)向境外單位提供的下列應稅服務:1.研發和技術服務(研發服務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務除外)、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設計服務、廣告服務和會議展覽服務除外)、物流輔助服務(倉儲服務除外)、鑒證買粉絲服務、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制作服務、遠洋運輸期租服務、遠洋運輸程租服務、航空運輸濕租服務。
0退稅作視同內銷處理。 退稅部門不需審批或申報,在增值稅申報表申報時,按未開票收入報稅,另外賬務處理如下:
賬務處理:
采購商品時: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視同銷售時: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視同內銷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1,退稅率為0的貨物出口應視同內銷征稅,增值稅零稅率作為一種稅收優惠政策,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只適用于銷售特殊貨物和出口貨物
2,也就是說,銷售特殊貨物和出口貨物時,增值稅的稅率為零
3,但是在實際情況中,只有紡織業在出口時,做到了真正的增值稅稅率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