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企業出口退稅怎么計算?附賬務處理
外貿企業多數業務都會涉及出口退稅的問題,出口退稅其實是一個“國際慣例”而非“政策優惠”。怎么計算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如何做賬?就以上問題,本文將作詳細解答。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計算公式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增值稅以購進出口貨物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所注明的金額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注明的完稅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時必須要掌握以下公式:
應退稅額=外貿收購不含增值稅購進金額×退稅率
外貿出口退稅賬務處理
1、采購貨物時(有專票):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2、出口貨物收入,按FOB價核算: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注:出口免銷項稅,不計提銷項稅
3、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4、出口貨物存在征收和退稅的稅率差,這部分需轉入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5、計提出口退稅款:
借:應收出口退稅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6、收到出口退稅: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出口退稅款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的詳細流程
出口退稅是什么?
1、出口貨物退(免)稅是指在國際貿易業務中,對我國報關出口的貨物退還或免征在國內各生產環節和流轉環節按稅法規定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出口退稅一般包括免稅、免退稅、免抵退稅三種方式,其中的免稅也就是不交稅,無需計算,退稅需要計算和理解。
2、出口退稅是為了將出口貨物的整體稅負歸零,有效避免國際雙重課稅,減輕企業稅負。
3、出口退稅體現了公平稅負原則、零稅率原則。
提到外貿企業關于出口貨物的賬務處理,想必大家都會聯想到進項稅額及出口退稅的問題。那么外貿進項稅額具體怎樣處理?外貿企業出口退稅會計分錄怎么做?還不了解的朋友們趕快來了解下吧。
外貿進項稅額的處理
1、確認購進貨物時,以國內采購貨物的方式確認進項;
確認進項時分錄處理如下:
借:庫存商品--XX產品(出口產品)
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增值稅進項-出口進項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2、為了將國內銷售貨物與出口貨物區分開來,應設置出口貨物進項明細科目;
3、到了確認出口收入時,同時轉出對應的進項應當分別計入應收退稅款、銷售成本。
確認出口收入時分錄處理如下:
借:應收賬款/應收外匯
貸:主營業務收入-出口收入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退稅款(企業應收的退稅款部分)
主營業務成本(不退稅部分)
貸: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
借:主營業務成本(對應出口的相應貨物成本)
貸:庫存商品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會計分錄
以退增值稅為例:
1、外貿企業采購貨物,獲得增值稅進項發票,分錄處理如下:
借:物資采購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等
2、銷售:
借: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3、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4、轉成本的不能退稅的進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5、按規定計算出口退稅: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6、收到出口退稅: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
外貿進出口公司出口退稅申報?
1、外貿企業出口退稅流程是什么?企業在取得相關部門批準其經營出口產品業務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登記證明后,應當在30日內辦理退稅登記手續。
2、領取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根據相關要求填寫,按規定向稅務機關報送,經稅務機關審核無誤后,將會被受理。
3、填發出口退稅登記證,如果企業經營狀況有變或者退稅政策有變時,則要按照實際情況進行變更或注銷退稅登記。
外貿公司出口退稅賬務處理如下所示:
1、外貿企業出口貨物的銷售實現時間的確定
出口貨物的銷售實現時間,不論是何種運輸方式(海、陸、空、郵),均以取得運單并向銀行辦理交單后,作為出口銷售收入的實現時間。
2、外貿公司出口退稅(增值稅)核算
外貿公司出口貨物必須單獨設賬核算購進金額和進項金額,如購進貨物當時不能確定用于出口或內銷,一律記入出口庫存賬,內銷時從出口庫存賬轉入內銷庫存賬。
(1)購進出口貨物時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庫存出口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金)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2)貨物出口后,根據征稅率與退稅率的差率,計算征退稅差額及應收出口退稅額是的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主營業務成本(征退稅差額)
應收出口退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3)收到出口退稅款時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出口退稅
3、外貿公司出口退稅(消費稅)核算
外貿公司自營出口應稅消費品,應在應稅消費品報關出口后向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納消費稅。
(1)貨物出口后要計算應退稅款的會計分錄可登記為:
借:應收出口退稅(消費稅)
貸:主營業務成本
(2)收到退回的消費稅款時的會計分錄可登記為: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出口退稅(消費稅)
進口又是出口:出口退稅是指對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國內稅部分或全部退還給出口商的一種措施,這也是國際慣例。
1994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稅稅率為零,對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環節不征稅,而且稅務機關還要退還該商品在國內生產、流通環節已負擔的稅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產品出口后,稅務部門應按照出口商品的進項稅額為企業辦理退稅。
由于稅收減免等原因,商品的進項稅額往往不等于實際負擔的稅額,如果按出口商品的進項稅額退稅,就會產生少征多退的問題,于是就有了計算出口商品應退稅款的比率——出口退稅率。
擴展資料:
出口退稅的實行方法有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