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應該算不上,最多只是民事責任
學校未經過學生同意屬于民法上的無權處分行為,合同性質為效力待定,如果你不想訂,可以確定合同無效,你可以不交錢。如果學校為了私利而私自幫學生訂閱報刊,屬于無效合同,你不需要交錢。最后,請和學校好好協商,協商不成,去教育局說吧,如果想搞到,可以去法院的。
不是滴 !學校沒有這個權利,強制學生訂閱 的做法是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的
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具體需求,訂閱報刊,不要盲目訂閱,浪費父母的血汗錢!! 如果花錢訂閱了,請務必好好利用,促進學習
祝你學習進步! O(∩_∩)O哈哈~
學生也是有必要訂閱報刊的。學生訂閱報刊,可以閱讀欣賞精彩的文章、觀賞精美的畫面,以達到增長知識、拓寬眼界、豐富積累、凈化心靈、提升素養等多方面的目的。
應該多支持鼓勵孩子多訂閱報刊,報刊也可以滿足學生渴望閱讀的心理,能收獲到課本以外的知識,能使學生的閱讀面更為廣泛,閱讀報刊對提高學生的寫作水平也是有好處的。
擴展資料:
當然不合法.單位的強制訂購,那是政府下發下來的任務.其實說白了這是個潛在的規則.但是我可以告訴你的是單位訂購的錢其實也是政府下發的,可以說單位并沒有虧
<這點絕大多數是這樣>可能你不知道罷了.但是別的很多行業就是自己掏錢了.象學校之類的完全可以投訴它.我想只要你們當地不腐敗應該一次就夠學校有的受的了.絕對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