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就不關注 你要問你老師這有毛用? 沒有合不合法這一說.
你拿他沒辦法 他也拿你沒辦法 難道還能罰你洗廁所不成
如果是關注一兩個還可以,都是為了大家的學習,或者推送一些重要的信心,但是如果強制讓大家頻繁關注太多賬號就會有些反感了,公眾賬號時不時就會推送一些消息很煩人,如果消息頻繁,關注后再取消關注就好了
學校以扣學分來強制學生關注抖音,買粉絲的行為是有失妥當的,學分應該反饋的是學生學習的情況,而不是成為強權方式
合情合理啊,時代在不斷改變,說明學習方法也在與時俱進啊
買粉絲也是不單純的做題什么的,也會有很多學習經驗的分享啊
更好地幫助學習,何樂而不為啊
學校天天叫我們關注垃圾買粉絲,明確說明不想關注
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的權利,學校不應該強迫學生如何如何,比較好的做法就是去正確引導學生去關注,這里要給學生講明買粉絲的性質和使用意義,讓學生產生關注的興趣,從來都不是強迫能得來的
老師讓家長關注買粉絲不犯法,如果不想關注可以不關注,老師不能強制要求家長關注買粉絲。但是如果老師私下補課可以舉報,各地教育部門要將在職教師是否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作為年度考核、職務評審、崗位聘用、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實行一票否決制。中小學校領導要帶頭執行規定,堅決杜絕學校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行為,并加強對教師從教行為的管理。積極構建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及社會廣泛參與的監督體系,暢通和公開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