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考研學習集中營: 389812479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各學院聯系方式
•國際經濟貿易學院
地址:博學樓11-12層
傳真:
**•國際商學院
地址:寧遠樓
電話:86-10-64493508、64495060
•金融學院
地址:博學樓9層
電話:+8610 64492635
傳真:+8610 64495059
•信息學院
地址:博學樓
電話:
**•法學院
地址:寧遠樓7層
郵箱:
**•英語學院
地址:誠信樓13層
電話:+8610 64493201、64492057
傳真:+8610 64493896
•外語學院
地址:誠信樓12層
電話:(010)64493211、 64493101
傳真:64493206/64495761
•公共管理學院
地址:寧遠樓6層
電話:+86 10 64493401、 64497243
傳真:+86 10 64493401
•國際關系學院
地址:誠信樓八層
電話:010—6449704364497042
傳真:+8610 64497041
•保險學院
地址:博學樓811
電話:
**、64495042傳真:
**•國際經濟研究院
地址:博學樓7樓
電話:86-10-64492251
傳真:86-10-64493899
•WTO研究院
地址:12號博學樓
聯系電話:86-10-64495778
傳真:86-10-64495779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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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對外經濟貿易職業學院招生辦電話為0371-22697066,相關內容如下:
一、學院現狀
學院現設有國際經貿學院等9個教學單位,開設了國際經濟與貿易等19個專業,初步形成了以特色專業為龍頭,相關專業群為支撐,涵蓋工、理、經、管、文、藝六大學科的專業體系。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學校全日制在校學生13805人,在編在崗教職工150人,校企合作兼任教師300余人。開封校區擁有1幢教學樓,1幢實訓樓,1幢學生宿舍樓,1幢學生餐廳。
學院現有固定資產總值23044.38萬元,教學儀器設備總值701.4015萬元。學院圖書館館藏圖書達到辦學標準。學院擁有設施齊全的公寓式學生宿舍、學生餐廳、標準體育運動場等。完備的辦學條件為學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二、戰略
學院緊緊圍繞我省開放帶動主戰略,加大外經貿才培養力度,擴大人才培養規模,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服務我省開放型經濟發展,助推產業轉型升級。
學院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積極推進產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全面實施“三融”、“三提升”工程,“三融”為企業融入校園、企業家融入師資團隊,企業文化融入教學課堂;
三提升”為提升學生職業素養和就業創業能力、提升教師的職業能力,提升學院對社會產業經濟貢獻力。
三、貢獻
立足商務行業,服務產業發展,突出涉外特色,根植中原,面向全國,積極培養德才兼備的高素質國際化應用人才,助力我省“五區聯動”、“四路協同”協調發展,為打造內陸開放高地和外經貿事業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010-64492178
對外經貿貿易大學地處我國的首都北京,是一所財經類“211”高校!本校實力雄厚,非常值得2022年高考考生報考!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錄取分數線及位次
云南:理科錄取分數線608分,位次5819,文科錄取分數線649分,位次401
安徽:理科錄取分數線635分,位次4394,文科錄取分數線639分,位次778
甘肅:理科錄取分數線579分,位次2666,文科598分,位次357
廣西:理科錄取分數線608分,位次3301,文科619分,位次589
貴州:理科錄取分數線599分,位次2548,文科635分,位次804
黑龍江:理科錄取分數線612分,位次1798,文科610分,位次331
河南:理科錄取分數線642分,位次6374,文科638分,位次1031
江西:理科錄取分數線618分,位次4718,文科585分,位次6083
內蒙古:理科錄取分數線569分,位次4373,文科609分,位次307
寧夏:理科錄取分數線464分,位次6194,文科592分,位次330
四川:理科錄取分數線653分,位次3034,文科615分,位次790
陜西:理科錄取分數線643分,位次1338,文科629分,位次327
山西:理科錄取分數線612分,位次2963,文科614分,位次458
新疆:理科錄取分數線578分,文科585分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20年5月22日校長辦公會批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教育部和商務部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首批“雙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注冊及辦學地址為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學校代碼為10036。英文譯名: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買粉絲nomics(簡稱UIBE)。
第三條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創建于1951年。1953年至1999年,由原外經貿部管轄。2000年6月,原中國金融學院與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合并成立新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劃歸教育部主管。
第四條 學校憑借鮮明的學科特色和專業優勢,培養包括普通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內的各類人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行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決策、招生就業處具體執行的三級管理模式,重大事項經校長辦公會審定。
第六條 招生就業處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章制度;向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并執行相關決議。
2.收集、統計本科生招生重要事項決策所需信息,擬出本科生招生各項工作方案。
3.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4.全面、客觀地向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宣傳介紹學校情況和招生政策;建立定期向培養單位和相關部門通報招生信息的反饋機制;做好信息及時發布、公開公示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5.組織實施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學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組織協調對已錄取新生入學復查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數量、生源質量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學校生源計劃執行情況、學生就業情況,科學合理編制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學校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考部門監督、招生就業處落實”的工作原則,在教育部領導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進行錄取。
第九條 經教育部審核,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少量計劃,用于均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質量。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國家政策要求及優質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四章 招生類型及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勞綜合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類型包括普通本科生和各種特殊類型招生。特殊類型招生包括:外語類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國家專項計劃、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疆協作計劃(民考漢)、港澳臺聯招、香港文憑考招生、澳門保送生、臺灣免試生。
第十二條 學校除英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日語、阿拉伯語、俄語、葡萄牙語、朝鮮(韓)語、希臘語、波斯語、越南語語言類專業限招英語考生外,其他所有專業不限外語應試語種。學校不單獨為高中階段學習非英語語種學生開設英語課程,要求該類學生在校期間取得學校規定的英語學分,并達到學校在其他方面的英語學習和技能要求。
第十三條 投檔錄取時,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最高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確定錄取專業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按照分數優先原則,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至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浙江、內蒙古等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市除外)。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依次進行錄取。如考生投檔成績達到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錄取條件,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的錄取分數,凡服從調劑者將被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在非平行投檔省份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接收非第一志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省份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征集志愿錄取,經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剩余計劃將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往屆生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對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錄取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