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行業內貿轉外貿的標準如下:
1、必須注冊在外國公證機構下、裝備適合國際航行的導航設備和通信設備等。
2、外貿船還需遵守國際海事組織(IMO)制定的國際公約和協議。
3、內貿船需要進行相應的改裝和認證,以符合外貿船的標準。其中一項改動就是需要掛方便旗和轉船級社。
可以
內貿船改外籍船可以改
看船舶是否需要申請除鼠證,,如要申請應提前與衛檢部門聯系,提前安排好檢船等,內貿轉外貿申請書一份(船長簽字蓋章),出境單證一套,船員名單,船員用品申報
運輸進出口外貿貨物的船只為外貿船,內貿船只能運輸國內各地交易的貨物
都需要向海事海關申請資質并備案
國際貿易中用到的是內支線船,不是內貿船。
如果用內貿船,不需要在啟運港報關,到了中轉港后,需要拆箱,重新裝箱,然后在中轉港報關出口,整體費用較高。
如果是內支線船,在啟運港報關就行了,貨到中轉港后,不需要換箱,也不需要再報關,船公司會安排上母船(干線船),等船開后,中轉港海關會把相關艙單發送給啟運港海關,然后貨主或其代理到啟運港海關辦理相關核退手續。
將貨船從國內航行改為國際航行需要進行一系列的改造和升級。以下是一些建議:
1. 設備部分:
* 安裝駕駛臺航行值班報警系統(BNWAS)。
* 對于2002年7月1日以后安放龍骨,2000總噸以上的貨船,機艙容積大于500m3時,應有固定式水基或等效的局部滅火系統,用以保護主機、副機、鍋爐、焚燒爐和分油機等。
* 對于2006年7月1日以后安放龍骨的散貨船,應配備一艘或多艘能在船尾自由降落下水的救生艇,以及滿足相關要求的救生筏。
* 對于2006年7月1日以后安放龍骨的散貨船,不論船長多少均要配備裝載儀。
* 3000總噸以上的貨船要安裝航行數據記錄儀(VDR)。
* 安裝通訊用C站。
2. 船體部分:
* 對于部分國內造船,其駕駛室兩側寬度與船舯最大寬度相差甚遠,按SOLAS第V章19條要求,1998年7月1日以后安放龍骨,且長度55米以上的船舶,船舷應從駕駛室翼橋上可見,一般來說,駕駛室兩側寬度與船舯最大寬度相一致或相差不多,即可滿足此要求,不過海安會Circ.1350有個進一步的解釋,駕駛室兩側寬度與船舯最大寬度相差可以在400mm以內即可。
* 散貨船要依SOLAS第XII章的要求,安裝貨艙進水報警和首排系統。
* 對于2009年1月1月以后安放龍骨,或2012年7月1日交付使用的所有500總噸以上的專用海水壓載艙,要滿足PSPC的要求。
總之,將貨船從國內航行改為國際航行需要進行大量的改造和升級工作。這些改造和升級涉及到許多方面,包括設備部分和船體部分,改造和升級后的貨船需要符合國際標準并滿足相關要求。
不用的
外貿轉內貿的話需要辦理噸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