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租賃,出口零關稅。
進口租賃,根據租金繳納進口環節稅。
增值稅及附加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外貿公司跟內貿公司一樣,凡是公司都是要交稅的,主要稅種有:
1、增值稅,賣給外國人的貨物的增值稅是退的,賣給中國人的貨物的增值稅是要交的。
2、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3、地方稅主要有:城建建稅、教附費、水利基金、印花稅、個人所得稅,公司有自有房產的,還得交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4、社會保險費
以“租賃貿易”(代碼1523)的貿易方式申報出口
租賃期滿的貨物,按“退運貨物”(代碼4561)的監管方式免稅復運進口
申報時需提交租賃合同等資料。
企業申報所須資料
1、《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匯總申報表》
2、《外貿企業出口退稅進貨明細申報表》
3、《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出口明細申報表》
4、出口貨物退(免)稅正式申報電子數據(u盤)
5、下列原始憑證
1)、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
2)、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進口貨物提供,目前申報系統還不支持,同時提供進口貨物報關單);
3)、委托出口的貨物,還應提供受托方主管稅務機關簽發的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以及代理出口協議副本;
4)、屬應稅消費品的,還應提供消費稅專用繳款書或分割單、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進口貨物提供,同時提供進口貨物報關單);
6、《出口退稅審核情況表》(發生退稅時提供)。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首先應區分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還應區分經營用房還是住房。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其不動產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雖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選擇一般計稅方法的稅率11%,在出租不動產所在地預交3%稅款,剩余應交稅款回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應就地預交的增值稅=[收取的租金/(1+11%)]*3%,回機構所在地再申報繳納的增值稅=[收取的租金/(1+11%)]*11%-已經預交的稅款。
一般納稅人出租的不動產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選擇簡易計稅辦法征收率為5%。 應就地預繳的增值稅款=[含稅銷售額/(1+5%)]*5%;回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的稅款=[含稅銷售額/(1+5%)]*5%-已預交稅款
擴展資料
租賃貿易對應征免性質為其它法定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租賃期不滿一年的進口租賃物品貿易方式為租賃不滿一年,征免性質為其它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