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進商品時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
貸:應付賬款
確認銷售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出口銷售
結轉征退稅率差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轉出)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希望能幫助到您!
1、結轉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金額=3000×7.58×(17%-13%)=909.6
會計分錄做的是對的。
適用生產企業:擎天科技張明國為你解釋運保傭錄入,
例如,報關單上的CIF價為15000美元,關單上列明的運費和保險費為3500(預估值)美元,假定出口當月1日匯率中間價為100:600,則美元離岸價為11500美元,實際支付運保俑費用為4000(運保費發票金額)美元(紅沖銷售的人民幣金額假定為24000元)。
按照實際收到發生運保俑費用憑據的不同時間,分別按照以下兩種情形處理:
情形1:在單證齊全申報之前收到運保俑費用憑證。
注釋:在申報退稅,錄入收齊前期數據(單證齊全)之前已經取得實際運費發票,按照實際運費做運保用
1錄入免稅即出口貨物明細(單證不齊),成交總價錄入CIF —美元15000,出口銷售額(美元)錄入-美元15000,出口銷售額人民幣錄入—90000(即15000*6);
2錄入退稅即收齊前期數據(單證齊全),成交總價錄入FOB —美元11000,出口銷售額(美元)錄入-美元11000,出口銷售額人民幣錄入—66000(即11000*6);
3做運保傭扣減(單證不齊),此功能只扣減免稅銷售額,實現上面免稅退稅數據一致,不扣減免抵退銷售額,扣除運費發票上金額4000,錄入時:成交總價錄入-4000(負數),數量為報關單上對應數量負數
情形2:在單證齊全申報之后收到運保俑費用憑證
注釋:此情況是做退稅時還沒有拿到運費發票,已有報關單,報關單上的運保費是預估的,不是實際的,實際運保費以發票上運費分攤到報關單上的每條數據為準,此情況先按照預估運保費扣減,等取得發票,再按照實際和預估的差異在運保傭調整(單證齊全)里面做調整,調整只是差異部分。
1錄入免稅即出口貨物明細(單證不齊),成交總價錄入CIF —美元15000,出口銷售額(美元)錄入-美元15000,出口銷售額人民幣錄入—90000(即15000*6);
2錄入退稅即收齊前期數據(單證齊全),成交總價錄入FOB —美元11500,出口銷售額(美元)錄入-美元11500,出口銷售額人民幣錄入—69000(即11500*6);
3做運保傭扣減(單證不齊),此功能只扣減免稅銷售額,不扣減免抵退銷售額,實現免稅退稅數據一致,扣除報關單上預估運保費3500,錄入時:成交總價錄入-3500(負數),數量為報關單上對應數量負數
4拿到運費發票,兩種情況A和B:先A,實際運費比預估多,如4000,做運保傭調整(單證齊全),此功能既扣減免稅銷售額,也扣減退稅銷售額,實際和預估差異為500,實際運保費多了,繼續扣減,運保傭調整(單證齊全)成交總價錄入500(負數),數量為報關單上對應數量負數;B實際運費比預估少,如實際2900,實際和預估差異為600,這600就不要錄入了,以后再發生運保傭調整的話,少沖減600就好了。
出口業務會計分錄記賬如下: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出口銷售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內銷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加工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外貿進出口企業會計核算:
1、外貿企業出口貨物的銷售實現時間的確定出口貨物的銷售實現時間,不論是何種運輸方式(海、陸、空、郵),均以取得運單并向銀行辦理交單后,作為出口銷售收入的實現時間。
2、外貿企出口退稅(增值稅)核算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必須單獨設賬核算購進金額和進項金額,如購進貨物當時不能確定用于出口或內銷,一律記入出口庫存賬,內銷時從出口庫存賬轉入內銷庫存賬。
(1)購進出口貨物時借:庫存出口商品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金)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2)貨物出口后,根據征稅率與退稅率的差率,計算征退稅差額及應收出口退稅額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征退稅差額)應收出口退稅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3)收到出口退稅款借:銀行存款貸:應收出口退稅
3、外貿企業出口退稅(消費稅)核算外貿企業自營出口應稅消費品,應在應稅消費品報關出口后向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納消費稅。
(1)貨物出口后計算應退稅款借:應收出口退稅(消費稅)貸:自營出口銷售成本(2)收到退回的消費稅款時借:銀行存款貸:應收出口退稅(消費稅)
4、外貿企業代理出口貨物的會計核算:(1)收到代管商品。財會部門根據儲運部門或業務部門開具的“代理業務”入庫單,按合同規定的出口金額扣除手續費后,作如下會計分錄:借:委托代銷商品―客戶―商品名稱貸:應付賬款―國內委托單位(代理商品貨款)(2)代辦出口托運。受托方根據代理出口合約及代管商品,代辦出口單證并向運輸單位辦理托運手續時,應根據業務儲運部門開具的蓋有“代理業務”戳記的出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借:待運和發出商品―商品名稱貸:委托代銷商品―客戶―商品名稱
(3)代辦出口交單。受托方在代理商品裝運出口后,在信用證規定日期內,將全套出口單證按合同規定結算方式向銀行辦理交單手續時,財會部門憑儲運部門的通知,作如下會計分錄:借:應收外匯賬款―有證出口―客戶貸:代購代銷收入―代理出口(銷售收入)--商品名稱同時結轉代理出口進價借:代購代銷收入―代理出口(銷售成本)--商品名稱貸:待運和發出商品―商品名稱
(4)出口收匯。銀行收妥貨款扣除銀行費用,受托方根據銀行結匯水單,作如下分錄:借:銀行存款應付賬款―國內委托單位(銀行費用)貸:應收外匯賬款―有證出口―客戶應付賬款―國內委托單位(匯兌損益)
(5)代付國外費用。對代理出口發生的國外費用(運、保、傭費用),支付時應憑有關單據及銀行購匯水單,作如下會計分錄:借:代購代銷收入―代理出口(銷售收入)--商品名稱貸:銀行存款同時結轉借:代購代銷收入----代理出口(銷售成本)--商品名稱貸:應收賬款―國內委托單位(代付國外費用)
(6)代付國內費用。代理出口的國內各項費用,應憑有關單據作如下會計分錄:借:應付賬款―國內委托單位(代付國內費用)貸:銀行存款
(7)結算代理貨款。代理出口業務在收妥貨物結匯入賬、結算國內外各項費用及應收手續費后,應按代銷合同的規定向委托方結算代理貨款,并作如下會計分錄:借:應付賬款―國內委托單位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