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社保轉移到上海社保合并后滿十年,年休假應該算十天。你的社保總計超過10年,也就是說工齡超過10年,可以有10天年休假。年休假并不是只看在同一個單位的工作時間,而是所有的工齡合計。
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累計是累計,連續是連續,累計是中間允許間斷,是各個時間段相加,累計工作已滿1年就是指職工從參加工作起,無論他是在同一單位或者在不同單位都可以,他的工作時間累計相加,中間也許有間斷,都沒有關系。
這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
外地人在上海打工交社保8年,且兵齡2年可算工齡,但具體是否能享受10天年休假還需參考上海地區的實際政策。一般來說,上海屬于比較發達的經濟區域,對于員工的福利和待遇標準也比較高,因此可能會有更優厚的年假政策。
建議您買粉絲當地相關部門或者就業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了解當地的員工年假政策,并查詢您的年假天數是否符合要求。同時,也可以根據您所在行業的規定,確認與年休假有關的條款和細則。
當然可以,年休假應該是依據累計工齡來算的,并不是只看在新單位的工齡。
所以在老家交了二十年社保,等于已經工作了20年,雖然現在上海剛交幾個月,但也能享受最高的15天年假。
法律主觀:
是的。《職工帶薪 年休假 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 法規 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律主觀:
年休假的算法: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是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是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是15天。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法律客觀:《職工帶薪休假條例》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