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限行的汽車類型包括外地燃油車、外地純電動、外地插電混動、本地燃油車、本地純電動、本地插電混動。
一、外地燃油車、外地純電動、外地插電混動
1.限行一
限行時間:2021年02月06日10時00分起,工作日07:00-20:00(節假日除外)
限行區域、范圍:上海市:南北高架路(盧浦大橋—蘆恒路以南400米)
限行規定:禁止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使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小客車、未載客的出租小客車及實習期駕駛員駕駛的小客車通行
2.限行二
限行時間:2021年05月06日起,工作日07:00-09:00、17:00-19:00(節假日除外)
限行區域、范圍:上海市:內環內地面道路(不含邊界道路)
限行規定:禁止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通行
3.限行三
限行時間:2021年06月18日15時00分起,工作日07:00-20:00(節假日除外)
限行區域、范圍:上海市:北橫通道西段主線(北虹路立交-天目路立交文安路接地點)
限行規定:禁止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通行
二、本地燃油車
1.限行一
限行時間:2021年02月06日10時00分起,全天
限行區域、范圍:上海市:南北高架路(盧浦大橋—蘆恒路以南400米)
限行規定:禁止“滬C”號牌小客車通行
三、本地純電動、本地插電混動
1.限行一
限行時間:2021年02月06日10時00分起,全天
限行區域、范圍上海市:南北高架路(盧浦大橋—蘆恒路以南400米)
限行規定:禁止“滬C”號牌小客車通行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根據當地道路交通規定,外地車可以進上海市區,但是會限行,周一至周五7時至9時、17時至19時,外地牌照不可以進入內環內地面道路行駛。工作日非交通早晚高峰及周六、周日和全體公民放假日全天不限行,可自由進出市區。
一、不可以進市區的車:
1、走私車。
2、年檢不合格的汽車。
3、皮卡車。
二、不受限行的車輛:
1、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北京車輛限行規定限制;
2、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不受北京車輛限行規定限制;
3、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不受北京車輛限行規定限制;
4、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不受北京車輛限行規定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但是會限行喲!
外地牌照在上海限行時間如下:
1、高架限行時間:周一至周五7:00-20:00(13個小時)。
2、內環地面限行時間:周一至周五7:00-9:00、17:00-19:00(4個小時)。
3、周六、周日和全體公民放假日均不限行。
這個限行時間規定具體如下:
1、上海外牌限行時間2023年新規定:周一至周五7時至20時,限行時長為13個小時(高架快速路)。
2、周一至周五7時-9時、17時-19時,限行時長為4個小時(內環內地面)。溫馨提示:周六、周日及全體公民放假日,高架及內環地面均不限行。
外地牌照可以進上海市區,但上海分區域時間限行外地牌照車。
根據最新的上海外牌限行新規定:
一、每日7-10時、15-20時,對延安、滬閔等高架道路禁止懸掛外省市號牌小客車、未載客的出租小客車及實習期駕駛人駕駛的小客車通行(周六、周日、國定假日除外)。遇到假期,周六,周日調休上班,也不限行。也就是說,即使周日上班,也不限行。
二、限行路段范圍:
(一)延安高架路(S20以東段);
(二)南北高架路(呼瑪路至魯班立交段);
(三)逸仙高架路(全線);
(四)滬閔高架路(全線);
(五)中環路(全線);
(六)華夏高架路(全線);
(七)羅山高架路(全線);
(八)度假區高架路(中環路至秀浦路段);
(九)內環高架路(除內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錦繡路出口、外圈錦繡路入口至黃興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十)南浦大橋;
(十一)盧浦大橋;
(十二)延安東路隧道。
法律依據: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下列車輛,可以上本市道路行駛:
(一)經注冊登記的機動車,但全掛車、三輪汽車、輕便三輪摩托車、普通正三輪摩托車以及外省市號牌低速貨車除外;
(二)按照本市有關規定注冊登記的非機動車;
(三)自行車、殘疾人手搖輪椅車;
(四)市人民政府允許上道路行駛的其他車輛。
外省市號牌拖拉機以及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車輛和其他通行工具,不得上道路行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