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可以異地報廢處理。異地報廢需要的材料如下:
1、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不是本地戶籍的居民,需提供居住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車輛號牌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
3、所有人為單位的,需提交《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代理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車主的書面委托書(所有人為單位的委托書應加蓋單位公章)。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四十一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
(一)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的;
(二)機動車登記被依法撤銷后,未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
(三)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被依法收繳并強制報廢的;
(四)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時未交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
外地小型車在上海應該是不可以辦理報廢手續的,只能去原號牌所在地才可以辦理報廢的.
由于事故或使用時間過長等各種原因,車輛在外地損壞無法使用的情況時有發生。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三十條,因車輛損壞無法駛回登記地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報廢機動車。
具體辦法是,在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并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報廢地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
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后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報廢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報廢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當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并通過計算機登記系統將機動車報廢信息傳遞給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然后辦理注銷登記,并出具注銷證明。
1、外地牌車不可以在上海報廢,外地牌車應當在登記地報廢,但因車輛損壞無法駛回登記地的,可以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報廢機動車。
2、因車輛損壞無法駛回登記地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報廢機動車。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并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報廢的校車、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報廢地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
外地牌車不可以在上海報廢,外地牌車應當在登記地報廢
但因車輛損壞無法駛回登記地的,可以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報廢機動車。
攜帶相關證件并提交等待審核。根據查詢車主指南網顯示。
1、車主需要攜帶身份證、機動車來歷證明、完稅證明、車輛注冊登記時提交的相關資料到上海車管所。
2、將以上的資料提交給工作人員,并且填寫一張申請表,然后等待工作人員審核。
3、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后,車主需要將舊車牌上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為車主保管舊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