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地孩子上初中必須條件是只要雙方父母之一和孩子持有上海居住證,外地孩子就可以在上海上公辦初中。已接受義務教育的戶籍兒童、少年,需辦理有關戶口證件。任何單位都找不到街道辦證。在上海從事小販、家政服務的農民工沒有掛靠單位,不繳納綜合保險。可以憑街道居委會、鄉鎮村委會出具相關證明取代。
在孩子錄取后一般需要填寫《就讀承諾書》,表明已經知曉上海的中考政策,如果上海居住證積分還沒有達標,孩子就要回老家參加中高考了。具體如下: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可正常中考進入上海高中。并且擁有擇校權;持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只可報考上海市中專、職校、技校、國際學校;
無居住證:必須回戶籍所在地中考。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幫助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采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
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學校建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準,適應教育教學需要;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選址要求和建設標準,確保學生和教職工安全。
上海外地孩子上初中必須條件是只要雙方父母之一和孩子持有上海居住證,外地孩子就可以在上海上公辦初中。
已接受義務教育的戶籍兒童、少年,需辦理有關戶口證件。任何單位都找不到街道辦證。
在上海從事小販、家政服務的農民工沒有掛靠單位,不繳納綜合保險。可以憑街道居委會、鄉鎮村委會出具相關證明取代。
在孩子錄取后一般需要填寫《就讀承諾書》,表明已經知曉上海的中考政策,如果上海居住證積分還沒有達標,孩子就要回老家參加中高考了。具體如下:
1、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可正常中考進入上海高中。并且擁有擇校權;
2、持居住證積分未達到120分:只可報考上海市中專、職校、技校、國際學校;
3、無居住證:必須回戶籍所在地中考。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幫助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采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
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學校建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辦學標準,適應教育教學需要;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選址要求和建設標準,確保學生和教職工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上海中學入學條件如下:
1、適齡的兒童須持有效期內的《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2、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且連續3年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將公辦初中的入學方式分為以下四類:
第一類:戶籍對口
根據本區戶籍、住房情況,按照居住地段劃片的方式安排入學。戶籍對口入學區域,會按照一定條件進行排序:
上海戶籍+本區戶籍
上海戶籍+非本區戶籍
外地戶籍+居住證120分
外地戶籍+居住證不滿120分
其中,浦東新區、嘉定區等會綜合考慮本區房產的情況。
代表區域:浦東新區、長寧區、嘉定區、金山區、奉賢區、寶山區、崇明區、青浦區、閔行區、松江區
第二類:學籍對口
指定小學對口指定初中的方式,其中一貫制學校原則對口直升。
代表區域:黃浦區、靜安區、徐匯區、虹口區、普陀區、楊浦區、閔行區
第三類:電腦派位(公辦搖號)
采用學籍對口或戶籍對口+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分配初中,各區具體操作模式不同。
代表區域:
靜安區(相對就近小學對口或部分電腦派位)
徐匯區(小學對口+劃塊電腦派位)
長寧區(部分劃片電腦派位和部分對口入學相結合)
崇明區(居住地段對口或“電腦派位”)
青浦區(戶籍地段對口、居住地段對口或“電腦派位”)
第四類:回戶籍地就讀(人戶分離)
一般來說,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按照填表時所選擇的戶籍(居住)地,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法律分析:第一類:戶籍對口根據本區戶籍、住房情況,按照居住地段劃片的方式安排入學。戶籍對口入學區域,會按照一定條件進行排序:·上海戶籍+本區戶籍·上海戶籍+非本區戶籍·外地戶籍+居住證120分·外地戶籍+居住證不滿120分其中,浦東新區、嘉定區等會綜合考慮本區房產的情況。代表區域:浦東新區、長寧區、嘉定區、金山區、奉賢區、寶山區、崇明區、青浦區、閔行區、松江區第二類:學籍對口指定小學對口指定初中的方式,其中一貫制學校原則對口直升。代表區域:黃浦區、靜安區、徐匯區、虹口區、普陀區、楊浦區、閔行區第三類:電腦派位(公辦搖號)采用學籍對口或戶籍對口+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分配初中,各區具體操作模式不同。代表區域:·靜安區(相對就近小學對口或部分電腦派位)·徐匯區(小學對口+劃塊電腦派位)·長寧區(部分劃片電腦派位和部分對口入學相結合)·崇明區(居住地段對口或“電腦派位”)·青浦區(戶籍地段對口、居住地段對口或“電腦派位”)第四類:回戶籍地就讀(人戶分離)一般來說,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按照填表時所選擇的戶籍(居住)地,由教育局統籌安排。根據各區的入學細則來看,人戶分離的情況基本上都是接受統籌安排,能進入本區優質公辦初中的概率很小,家長要提前考慮好入學機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