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有條件的
如果你孩子已經高中
因為和上海人結婚也是不能在上海高考的
而且轉學也幾乎不可能
要是被中介忽悠
請不要上當
和上海人結婚
媽媽戶籍10年才可以上來
孩子隨遷必需在16周歲以下
如果是結婚后生的孩子
可以落戶在的就可以了
1.一是非上海戶籍人員與上海本地人結婚,不可以直接落戶,但是兩人生育的子女可以根據醫學出生證明、結婚證等等證明,可以跟上海戶口的父親(或母親)入上海戶口。
2.二是外地人與前任育有子女,再與上海本地人(二婚)結婚,外地人子女不可以直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教育資源,需要外地人與上海人結婚達到3年以上,并外地人(與本地人結婚的一方)有孩子的撫養權,子女可享受上海本地人的教育資源。
可以的啊
因為,與上海人結婚后孩子👶🏻就是“上海人”了
所以,孩子能夠在上海參加高考
上海人和外地人結婚帶小孩,那么只要戶口是上在上海的,就可以在上海參加高考再說,現在戶口不是那么重要了,就算戶口沒在上海也是可以在上海參加高考的,只有身份證
(一)外省市人員(指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即申請落戶時無外地勞動關系,可以在上海有工作)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10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10年、年滿35周歲,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外省市少數民族及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7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7年,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外省市人員與本市殘疾居民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5年,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四)本市支內、知青人員及其生育的子女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在本市戶口登記滿5年)婚姻登記滿5年的,可以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五)外省市人員與本市常住戶口人員結婚后,本市一方死亡的,其與本市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戶籍,外省市人員未再婚、實際生活基礎在本市、外省市無子女的;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本市戶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參照“滬府〔2009〕70號”夫妻投靠第(一)項規定在本市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