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適用于水上運輸方式的貿易術語有FAS、FOB、CFR、CIF。根據《2010通則》的解釋,僅適用于水上運輸的貿易術語有FAS、FOB、CFR、CIF,僅適用于水上運輸方式,即適用于海運和內河水運方式。
水路運輸是以船舶為主要運輸工具、以港口或港站為運輸基地、以水域包括海洋、河流和湖泊為運輸活動范圍的一種運輸方式。水運仍是世界許多國家最重要的運輸方式之一。
水路運輸是為各主要運輸方式中興起最早、歷史最長的運輸方式。其技術經濟特征是載重量大、成本低、投資省,但靈活性小,連續性也差。較適于擔負大宗、低值、笨重和各種散裝貨物的中長距離運輸,其中特別是海運,更適于承擔各種外貿貨物的進出口運輸。
水路運輸有著悠久的歷史。人類還在石器時代,就以木作舟在水上航行,后來才有了獨木舟和船。人類在古代就已利用天然水道從事運輸。最早的運輸工具是獨木舟和排筏,以后出現木船。帆船出現于公元前4000年。15~19世紀是帆船的鼎盛時期。
中國是世界上水路運輸發展較早的國家之一。公元前2500年已經制造舟楫,商代有了帆船。公元前500年前后中國開始工鑿運河。公元前214年建成了連接長江和珠江兩大水系的靈渠。京杭運河則溝通了錢塘江、長江、淮河、黃河和海河五大水系。
唐代對外運輸絲綢及其他貨物的船舶直達波斯灣和紅海之濱,其航線被譽為海上絲綢之路。明代航海家鄭和率領巨大船隊七下西洋,歷經亞洲、非洲30多個國家和地區。
FOB:Free on Board 離岸價格(……指定裝運港)
賣方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港口將合同規定的貨物交到買方所指派的船上并及時通知買方(交貨義務)
2、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
3、辦理貨物的出口手續
4、提交商業發票
買方義務:
1、租船訂艙、支付運費并將船名、裝貨地點和要求交貨的時間及時通知賣方
2、受領貨物、支付貨款
3、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之后的一切風險
4、辦理貨物的進口手續
CIF:買粉絲st and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險費+運費(……指定目的港)
賣方義務:
1、租船訂艙,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港口,將合同要求的貨物裝上船并支付運費,裝船后及時通知買方
2、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之前的一些風險
3、辦理貨物的海上運輸保險手續
4、辦理貨物的出口手續
5、提交商業發票和運輸單據
買方義務:
1、接收有關單據、受領貨物、支付貨款
2、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之后的一切風險
3、辦理貨物的進口手續
CFR:買粉絲st & Freight 成本+運費(……指定目的港)
FCA:Free carrier 貨交承運人(……指定裝運地)
賣方承擔貨物被承運人控制之前的一切風險,反之由買方承擔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風險的轉移同FCA,責任同CIF
CPT:carriage paid to……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出口人在貨物裝運以后通知進口人的義務顯得尤為重要,以便進口人作保險。
1、船上交貨(FOB)
本術語英文為“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
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把貨物送過船舷后交付,貨過船舷后買方須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風險、滅失或損壞,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2、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IF)
本術語英文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
它指賣方除負有與“成本加運費”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海運保險并支付保險費。本術語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3、完稅后交貨(DDP)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destination)”,即“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它是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地點交付,而且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辦理進口結關。本術語可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
擴展資料
運輸條款和貿易術語不同,但都有益處,例如FOB,CIF,CFR等。
海運提單對應的運輸條款是港到港條款,適用的國際貿易術語是FOB、CIF、CFR等。
多式聯運單據對應的運輸條款包括場到場,門到門,站到站或站到門等,除了適用以上幾種貿易術語外,還可以是FCA、CPT、CIP等。
都適合海上運輸。
這些貿易條款的區別是在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費用和責任風險到哪里為止。
FAS 船邊交貨
FCA 貨交承運人
EXW 工廠交貨
DDP 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與買方,完成交貨
買賣雙方承擔的責任(運輸、保險、進出口手續等)及負擔的費用(與上述責任有關的費用)不同。
即,
FOB買方負責海運費和保險費
CIF賣方負責海運費和保險費
CFR買方負責保險費,賣方負責海運費
解釋:
FOB
買方
1、負責派船接運貨物
賣方
1、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只 ,并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船時越過船上,(現在課本中不在說是船舷,注意,如果寫了船舷會錯)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CIF
買方
⑴承擔貨物越過船舷后一切風險
⑵負責裝船后裝運港到目的港通常運費、保費以外費用
⑶辦理進口
⑷支付貨款
賣方
⑴安排運輸,支付至目的港運費,及時通知買方
⑵承擔貨物越過船舷前一切風險
⑶辦理保險,支付保費
⑷辦理出口
⑸提供相應單據
CFR
賣方責任:
1、負責在合同規定的日期或期間內,在裝運港將符合合同的貨物交至船上,運往指定目的港,并給予買方充分的通知
2、負責辦理貨物出口手續,取得 出口許可證 或其他核準證書
3、負責辦理 租船 或訂艙,并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運費
4、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5、負責提供商業 發票 和貨物運往約定目的港的通常運輸單據,或商業 發票 等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信息
6、按照買方的要求,提供投保信息
買方責任:
1、負責按合同 規定 支付價款
2、負責辦理貨物進口手續,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核準證書
3、負責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后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4、按合同規定接收貨物,接受運輸單據
擴展資料:
FOB,CIF,CFR都術語貿易術語。
貿易術語(Trade Terms)也被稱為價格術語(Price Terms),是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用來表示成交價格的構成和交貨條件,確定買賣雙方風險、責任、費用劃分等問題的專門用語。
涵義
貿易術語又稱貿易條件、價格術語(price terms),是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它是用來表示商品的價格構成,說明交貨地點,確定風險、費用和責任劃分等問題的專門用語。
1.有利于買賣雙方洽商交易和訂立合同。由于每一種貿易術語對買賣雙方的義務都有統一的解釋,有利于買賣雙方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早日成交。
2.有利于買賣雙方核算價格和成本。各種貿易術語對于成本、運費和保險費等各項費用由誰負擔都有明確的界定,買賣雙方比較容易核算價格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