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的原則有:非歧視原則、互惠原則、數量限制原則。
1、非歧視原則。
該原則是指,WTO各成員之間沖拆應在無歧視的基礎上進行貿易,相互的貿手乎易關系中不應存在差別待遇。是指兩成員方在國際貿易中相互給予對方以貿易上的優惠待遇。
2、互惠原則。
WTO實行的是多邊無條件最惠國待遇原則。也就是薯森說,如果一個成員就任何一項產品的關稅或其他方面數慧畝給予另一成員以好處,它就必須立即和無條件地將這一優惠待遇給予其他成員,任何成員碧嘩除征收稅捐和其他費用以外,不得設立或維持配額、進出口許可證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成員方領土的產品的輸入,或向其他成員方領土輸出或銷售出口產品。
3、數量限制原則。
主要是調節進口產品與國內產品在國內市場關系上的關系,要求成員方對進口產品給予不低于本國產品在國內市場上的關系,要求成員方對進口產品給予不低于本國同類產畢判悉品的待遇,一般取消數量限制原則。任何成員除征收稅捐和其他費用以外,不得設立或維持配額。
1、非歧視原則。該原則是指,WTO各成員之間應在無歧視的基礎上進行貿易,相互的貿易關系中不應存在差別待遇。
2、互惠原則。互惠原則,也叫對等原則,是指兩成員方在國際貿易中相互給予對方以貿易上的優惠待遇。
3、最惠國待遇原則。WTO實行的是多邊無條件最惠國待遇原則。也就是說,如果一個成員就任何一項產品的關稅或其他方面給予另一成員以好處,它就必須立即和無條件地將這一優惠待遇給予其他成員。
4、國民待遇原則。主要是調節進口產品與國內產品在國內市場關系上的關系,要求成員方對進口產品給予不低于本國產品在國內市場上的關系,要求成員方對進口產品給予不低于本國同類產品的待遇。
5、一般取消數量限制原則。任何成員除征收稅捐和其他費用以外,不得設立或維持配額、進出口許可證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成員方領土的產品的輸入,或向其他成員方領土輸出或銷售出口產品。
wto的基本原則:
無歧視待遇原則
最惠國待遇原則
國民待遇原則
透明度原則
貿易自由化原則
市場準入原則
互惠原則
對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優惠待遇原則
公正、平等處理貿易爭端原則
WTO基本原則,共九種,是世界貿易組織基準總則,為世界經濟于貿易的推動保駕護航。這九大基本原則也可歸納為"非歧視性原則""公平貿易原則"和"透明度原則"這么"三原則",簡單明了,與市場經濟的"三公"原則聯系起來了,
世界貿易組織是1995年1月1日問世的。從1986年到1994年進行的烏拉圭回合,是最近最大的一個回合,它導致了世界貿易組織的問世。關貿總協定(復關)主要解決貨物貿易問題,而世界貿易組織及其協議現在的使用范圍除了貨物貿易外,還有服務貿易和可交換的發明創造和設計(知識產權)。世界貿易組織總的準則是世界貿易組織的協議適用貨物、服務貿易和知識產權。